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监测总站******监测总站大气污染卫星遥感监测系统运维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响应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2025-006-FZC-DQ-ZZ(代理内部编号:SCSD-2025-CCG115)
二、比选项目:大气污染卫星遥感监测系统运维和服务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人民币23万元。
四、比选项目简介:
******监测总站于******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系统实现了全省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卫星遥感监测,通过识别大气污染高值区,划定重点治理区域,支撑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工作。
******监测总站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名响应人为四川大气卫星遥感监测应用业务化运行提供运行维护和数据保障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特殊要求:
2.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按照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
3、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利害关系申请人禁止投标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不同响应人之间存在项目经办人员混同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③不同响应人之间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不同供应商中的任一响应人中担任控股股东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④不同响应人之间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代理人禁止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情形:
2家以上的响应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7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购买获取。
******有限公司网站(******),在“响应人网络报名”板块中进行在线报名。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2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9:30时--2025年2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九、本比选邀请在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监测总站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金府路支行
账 号:************421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何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