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兰考县仪封镇胡寨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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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4-142 | |||||||||||||||
2、项目名称:2024年兰考县仪封镇胡寨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997,202.33元 | |||||||||||||||
最高限价:997202.3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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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2024年兰考县仪封镇胡寨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工 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河南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 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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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和纳税凭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7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 |||||||||||||||
3.方式:需通过CA数字证书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响应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数字证书。 “交易主体注册”参考:******/znfwzn/36002.jhtml, 办理CA数字证书参考:******/znfwzn/13763.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数字证书的,可以进行CA数字证书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公司。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响应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响应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响应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 响应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响应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人民政府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兰考县考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侧 | |||||||||||||||
联系人:魏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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